The twenty year's crisis-E.H.Carr
background:1930年写作,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乌托邦思想、国际关系研究陷入空想主义危机、英国霸权的衰落和国民心理的变化
为了克服1919-1939年之间英语国家学术界和大众对权力因素的忽视
乌托邦主义的概念:为了避免战争而理想化,强调通过道义和精神教育来唤醒人类的良知
乌托邦主义与现实是矛盾的: 现实主义是第二阶段,认为权力大于道德 乌托邦主义的弱点在于其支持者们企图将十九世纪的来自类似国家、社会的自由理性主义思想原则运用于现代组织差异很大、又处于半无政府状态中的国际秩序。
对利益和谐论的批评: 利益和谐论:个人的最高利益与社会的最高利益是并行不悖的。(平等概念的出现,使得人们认为人都有权利去追求自己的利益。如果人和人之间的利益是矛盾的,那么世界就不可能是平等的)阶级斗争理论就是认为一部分人的利益是建立在对另一个阶级的人的利益的压迫之下 为什么利益和谐论当时被认可呢,是因为当时欧洲经济快速增长,市场是在快速膨胀的,人们都相信不需要去挤压别人的利益就能让自己过得好,人们也希望建立真正的平等,这是用来取代等级制的。
现实主义的局限性: 排除了政治思想中的:终极目标、感召力、道德判断和行为依据四项实质性内容。认为合理的政治思想需要包含乌托邦主义和现实主义两方面
政治的本质是权力斗争;权力的三种形式:军事、经济、支配舆论的力量
国际政治中的道德: 理论家、普通人的道德和道德行为
他主张不要把国家的道德人格化 任何道德秩序必须建立在某种实力霸权之上 国家法分为自然主义法律和实用主义法律,法律是由政治社会创造的,且法律的最高权威源于政治
理论成就和缺陷: 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划分和冲突 承认国际利益存在冲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磋商和妥协,比起直接使用武力更能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
批评: 道德和权力不能调和(摩根索)、倾向纳粹的绥靖主义者
chat:法律应该独立于政治,还是受政治支配? 一旦赢得了政治上的胜利,就能够为社会立约。这很容易造成对权力的争夺。20世纪的社会主义阵营就是如此。
各国的法律很多共性,我们能不能在经验层面说这就是普遍规律呢?
关于国际社会的道德问题,Carr讲了很多。他不信任univeralism的道德普世论,他认为很多情况下道德是大国书写的。 既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共同标准,他也没有支持现实主义的道德荒芜。战争是可以被遏制的,但一定是会再爆发的。这种情况下人的终极意义都是荒谬的。 他不是一个马基雅维利主义者。
二十年危机 What is the crisis of the twenty years' crisis? 现象: The world economic crisis The collapse of free trade The failure of the league The failure of collective security 集体安全的失败 The armament crisis 军备竞赛
本质: The final and irrevocable breakdown of the conditions which made the nineteenth-century order possible. (p. 303) irrevocable:不可改变的 维持旧的世界秩序的条件已经消失了,这是根本原因
Main arguments ·19世纪的世界秩序建立在: Laissez-faire 自由资本主义(自由放任)政府收税只是为了维持行政的基本运转以及国防等(管管社会事件),在个人的经济立场上是不负责任的。加上属于强势的生产力的一方,因此对世界竞争是持开放态度的。 free trade liberal democracy 明确的民主运行规则,基于一些共同观念。(贵族社会的副产品) 当时的世界秩序是高度流动的,没有护照系统 ·20世纪的世界秩序建立在: Large-scale industry (a nation of shopkeeper:a nickname of Britain, indicating that the scale of company is not very big then) Mass production (the model of Henry Ford(Fordism)) Rapid development of communications (the apparence of nationalism 以前的政治是精英控制的) Controlled trade and mass democracy 产能过剩的出现使得国家之间出现贸易控制&大众政治的出现(所有人都可以对政治持立场、发表意见、参与政治活动,audience cost:观众成本 民主党在过去被认为是软弱的,所以拜登为了避免民众的批评,不能显得太软弱。民意支持率对于民主国家的政治家来说很重要,通过提案都需要较高的民调作为基础)
19世纪的世界秩序——黄金时代 a.领土和市场无限扩张 b.充满自信但却并非高压强制的英国霸权管理着世界(没有能力深度干预,一般都是委任统治,不是高压性的) c.团结一致的“西方”文明通过不断扩大可以共同开发和利用新的疆域化解内部冲突 d.人们自然而然地坚信两个理念: 第一,一个人之福祉必然也是大家的福祉 第二,经济上正确的事情在道德上也必然正确(新教的影响:财富被认为不是一种耻辱;天主教认为富人要进天堂就像骆驼过针眼一样)
19世纪的空间条件 Unoccupied and unexploited territories(p 297)殖民地的充裕和随意获得 a plentiful supply of cheap labor(pp. 77-78)来自东方国家的廉价移民劳动力(捷克、波兰etc) 劳动力几乎是无线充裕的,因此可以保持自由主义 现在中国也一样
19世纪的意识形态:自由主义 Jeremy Bentham(1776): It is the greatest happiness of the greatest number that is the measure of right and wrong. Liberal principles were not universally valid They were expressions and rationalizations of the interests of a rising commercial class. (p. 37)只有有能力的人才会希望自由主义(90年代大家都希望不要环境监管,不要各种管理,导致了环境问题) 中国现在其实也这么想 欧洲社会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后有很深刻的修正 一些领域的过度竞争,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
1.边沁(Jeremy bentham)功利主义者认为守法的citizen才是公民,并不想去管底层人民(英国社会是改良式发展的,没有经历平民革命) The benthamite(功利主义者) doctrine of the efficacy of rational public opinion According to this doctrine, public opinion could be relied on to judge rightly on any question rationally presented to it. 公众意见是可靠的,可以用来做为判断的依据。(群体是理性的)
现实情况: Public opinion was almost as often wrong-headed as it was impotent. (pp 42-51) eg:埃塞俄比亚、满洲里:两个国家的公众都高度支持政府,而非是一种中立的意见
Free trade laissez-faire Laissez-faire is the paradise of the economically strong (p. 77):自由资本主义是经济强国的天堂 The implication of the harmony of interest doctrine 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sphere was the permanent relegation of weaker, non-industrial Powers to second-class status:非工业化的弱国注定被长期置于二流国家的行列。 当时认为社会对经济失败是不负责任的,“目的性国家”:王朝对长期稳定是没有很多目的的,但今天的东亚国家政府是有很强的目的性的。对这个目的的忠诚度远远大于对国家内各种社会事务的关注,代价被认为是必须的。对这一制度制度性的commitment。Carr的评价:自由资本主义是经济强国的天堂,在这样的秩序下面,非工业化的弱国注定被长期置于二流国家的行列。没有自主工业化和创新的能力,没有好的市场保护、人才流失、军事无法现代化etc.国际社会实际上是一个等级社会,而且流动性很低。
解决方法 A socialist-inspired transformation of international order:国际秩序的社会主义转型(国际援助等,这显得很理想主义) The need for greater equality -mitigating the inequality between nations was the main challenge of international order:对更加平等地位的需求一一当前国际秩序的首要挑战是缓解不平等(要解决等级制的问题) 这在国际法意义上获得了实施(同等的法律地位)
第一次论战 现实主义( Realism) Historical 历史性的:历史选择了的就是正义,不要诉诸历史事实之外的逻辑或道德标准。“历史的选择就是人民的选择”。(但这有点胜者为王的逻辑,秦统一战争在历史主义看来是正义的,但汉初是反对秦朝的,分封、信黄老等,历史的选择为什么会矛盾呢?历史是否在未来会否定其原本的选择呢?这是不是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了呢?而且战争的损失怎么能够称之为正义的呢) Determinist 决定论的 意味着接受历史的全部过程、人无力改变历史、历史不存在外在于自身的判断标准
理想主义( Idealism/ Utopianism) Ahistorical 与历史无关的:历史不应该只有胜利者的声音,存在humanity的先验性的原则,来决定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 Voluntarist 意味着历史之外存在着先验性的原则
这一点上,安吉尔看起来比较现实主义,卡尔比较理想主义 For example E H. Carr asserted that germany was not doing anything in the 1930s that the UK and France would not have done if they had found themselves in the same position. Instead people should ask what sustained power politics systematic variables rather than blame a single player. 理想主义者容易怪罪某一方,没有设身处地、没有权衡利弊。而卡尔说不要怪某一个人,而要从结构出发。(为新现实主义的结构主义留出线索)
EH.Carr对“现实主义”的批判 ·缺少政治思想所必须的四个基本要素:
- a finite goal(终极目标)
- An emotional appeal(感召力)
- A right of moral judgment(道德判断的权利)没有道德准则,人的行为是会失范的。
- A ground for action(行动的依据)(p.113)
为什么成为经典? Digging the foundations
- 第一本呼吁系统性(非情绪化的)研究国际关系基本事实的著作( devoid of national bias):the role and relationship of law, power, morality, war and order.
- Using"realism"as a critical tool:exposing the hidden foundations of utopian theory; unmasking it as the disguised for the interests of the privileged powers
- 其重要性不在于“权力”和“事实”本身,而在于卡尔的分析路径,he asked most important questions like a. why does this actor say the things s/he does in the way s/he does?为什么行为体这样行事? b. What interests/ pragmatic purposes may he be serving?行为体到底在服务于谁的利益/什么目标?(自由主义是服务于强国的) C. What events or policies does this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serve to rationalize or Justify?国关的各种理论到底要维护什么样的一种秩序(实证主义的方法论系统,很多人说带有强烈的现状偏好,认为现状是合理的,要寻找之间的逻辑。“有原因的”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是“合理的”,但真的就合理吗。批判理论就会说,为什么我们的世界是这个样子而没有成为那个样子) d. What particular interest does this assertion of a common interest or general harmony of interest disguise or rationalize?对一些原则的坚持,背后是为了服务于什么利益?“不可侵犯的、神圣的、公认的”这些词语是要警惕的。
Further Readings Tim Dunne, Michael Cox, Ken booth, the Eighty Years'Crisis:International Relations 1919-1999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19世纪的一百年是欧洲的繁荣时期,很多作品都表示了一定程度上的缅怀
My summary: 主要是四个部分,对于乌托邦的批评、对权力因素的强调、对国际法局限性的阐述,对如何解决国际秩序不平等的问题的设想(法律、权力、道德etc 带有一定理想性) 注意其分析路径:系统性研究(排除应然性的道德 观念影响)、强调行为体动机和目的的探讨、结构性的方式。
第一部分 国际政治学 第一章 学科的起源 政治学的目的与分析 乌托邦主义的作用 现实主义的影响
第二章 乌托邦与现实 自由意志与客观决定论 理论与实践 知识分子与政府官员 左派与左派 伦理与政治
第二部分 国际危机 第三章 乌托邦主义产生的背景 [1] 乌托邦主义的基础 被移植的边沁理性主义
边沁提出效益主义,并于《道德与立法原则概论》中,详细阐述出效益主义[3]。
边沁的效益主义以“效益原则”为道德基础。“效益”就是受牵涉者的“快乐”。当行为倾向于增加“效益”,而不是减少“效益”,就是“对”[4]。
计算效益数量与行为倾向方面,边沁提出七个指标:“强度”、“持续时间”、“确定或者不确定”、“邻近或者遥远”、“产度”、“纯度”与“广度”。“强度”、“持续时间”、“确定或者不确定”、“邻近或者遥远”属于快乐或痛苦的特征,用来计算个人的快乐或者痛苦数量。“产度”与“纯度”属于行为的特征,用来算行为倾向于带来快乐抑或痛苦。“产度”就是带来相同感情的机会,例如快乐带来快乐,痛苦带来痛苦。“纯度”就是不带来相反感情的机会,例如快乐不带来痛苦,痛苦不带来快乐。“广度”,就是受牵涉者的数量[4]。
计算步骤就是先计算“广度”,然后计算行为对所有受牵涉者在最初时间,所造成的快乐与痛苦的数量。之后,计算在最初时间之后,行为对所有受牵涉者所造成的快乐与痛苦的数量,即快乐的“产度”、“纯度”,与痛苦的“产度”、“纯度”。最后,总结所有快乐与痛苦的数量。如果在总数量中,快乐较多,那行为就倾向于善。如果于总数量中,痛苦较多,那行为就倾向于恶[4]。
理性主义与国际联盟 舆论的神话 乌托邦主义遭受的报应 分析的难题
第四章 利益的和谐 乌托邦主我的合成理念 自由放任主义的天堂 政治领域的达尔文主义 国际利益和谐论 维护和平的共同利益 国际经济利益的和谐 和谐的破碎
第五章 现实主义的批评 现实主义的基础 思想的相结性 根据目标调整思想 国家利益和普世福祉 现实主义地利益和谐论的批判 现帝主义对国际主义的批判
第六章 现实主义的局限性
第三部分 政治、权力和道德 第七章 政治的实质 第八章 国际政治中的权力 第九章 国际政治中的道德
第四部分 法律与变革 第十章 法律的基础 第十一章 条约神圣不可侵犯 第十二章 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 第十三章 和平演变 结论 第十四章 国际新秩序的前景
《二十年危机》被视为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在书中,爱德华•卡尔基于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出现的国际危机,如: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国联的困境和最终失败、国际安全等机,分别从乌托邦主义和现实主义两个角度尝试提供解释。
作者在整本书中论述的观点,反映出其现实主义的立场。但是,在前面几章关于乌托邦主义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作者本身对两种主义都有深刻的理解和研究,因此能较为客观、清晰地梳理出两种主义各自的观点和缺陷、相互的对立和批判以及权力、道德、法律、经济、军事、舆论、条约等因素在整个国际社会中的相对位置和作用,并在权力政治的根本立场上,从理论上提出应使权力和道德达到一个相对平衡点。正如书中说到,“必须在乌托邦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自由意志和客观决定之间建立一种平衡”P12。而舆论、法律等既不是乌托邦主义曾经期待的脱离权力而完全独立存在和发生作用的因素,更不是某些极端的现实主义者所认为的处于权力之下且仅仅是强者的工具。正是权力和道德共存共生,和其他因素围绕两个中心所产生的作用,共同支撑起和构建国际政治。
理论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着距离,这不仅是乌托邦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差距,也是人们认识事物和研究问题时必须克服的一个障碍。在书中,为克服理论与现实之间的距离,作者结合大量历史、现实和档案材料,一方面分析和汇总出合理和适用于当时国际社会发展之处,另一方面利用针锋相对的批判指出彼此的缺陷和谬误之处。作者不但自己在书中努力将乌托邦的目标、愿望和现实主义的因果关系、现实,权力政治与道德法律,未来与过去结合起来,因为“政治学的基础是承认理论和实践的相互依存。只有将乌托邦主义和现实主义融合在一起,这种相互依存才能得以实现”P14,更希望国际关系学者能认识和做到这一点。作者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实际解决国际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障碍。可以说,从卡尔开始,国际关系研究从理想主义盛行转向现实主义主导。
具体说来,卡尔主要批判一战后盛行的理想主义及其产物——国际联盟,指出其不切实际的缺陷和无法克服的困境,进而提出国际政治学中的现实主义观点。二十年的危机告诉人们一个事实——当时的国际社会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无论理论家、政治家还是普通人,对其发展模式大多还停留在构想、理论推论和摸索阶段,而在当时的背景下,权力政治主导国际政治已成为不争的现实,因此,否定权力因素的乌托邦主义对当时的国际社会如何发展的美好愿望和设想模式,在二十年的实践中被证明是不切实际的和注定失败的。理想的结果是原地踏步,威尔逊的国际联盟不但没有解决国际政治的权力和利益之争,而且由于无法缓和“从根本上属于政治性的争端”P ,而最终间接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因此,国际社会并未实现和平变革。乌托邦主义为国际社会描绘了美好的蓝图和设定了较高层次的目标和愿望,而现实主义在现实的基础上批判乌托邦主义的构想和方法,卡尔认为,要实现国际社会的和平变革,只能在两种主义中取得某种平衡,从而开创出有效的,或者说至少能逐步实现的发展模式。
1、 权力——在国际政治中占主导地位P100。 在国际社会中的权力因素,与其说是绝对意义上的,倒不如说是相对意义上的权力,即权力对比。卡尔在理论上,将国际领域的政治权力分为三种形式——军事力量P103、经济力量P106和支配舆论的力量P120,同时指出在实践中和本质上,权力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第一,军事力量对一国对外政策的影响最大,一方面作为对外关系中的力量支撑,另一方面决定该国的安全保障能力和对外战略。第二,经济力量实际上暗含着一国的战争潜力,因而被视为权力的工具,通过自给自足模式,和资本输出、控制国外市场等施加对外影响力,从而为一国政策服务。第三。在权力政治的基础上,舆论并非乌托邦主义者所认为的“理性的声音”,其口号的意义大于事实和道德,是政策宣传的工具,被既得利益集团所控制。要发挥舆论的作用,就要得到国家的支持,因此舆论依赖于权力,并且与军事力量和经济力量结合,成为权力的三个部分。前二者都是追求权力的手段,而后者是宣传和巩固权力的手段。 当时的国际社会以国家为单元,是国际社会中唯一拥有权力的团体人,而现在所讨论的国际组织、跨国公司,都是随着数量和在国际领域中作用的增加,才被视作国际行为体。而甚至发展至今天,在国际社会中活动的非国家行为体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活跃和参与程度也越来越大,主权因素对国际关系来说,依然是一个不可被撇除的因素。国际社会实际上是权力分配结构,国家间都关注彼此的权力对比。一方面,国际社会的发展要靠主权国家推动和权力支撑实现;另一方面,权力政治与国际社会之间有矛盾,在某种程度上阻碍国际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的发展。因为,国际社会中,利益无法自然和谐,而是需要外力干预和调和矛盾,这种外力即为权力,其施动者即为主权国家。因此,要促进国际社会的整合和发展,需要突破主权因素的限制和障碍,但是国际利益的调和又需要国家作出政治手段或以其他和平方式实现,从而避免武力冲突和战争的危机。这是一个难题。
2、 道德——存在国际社会,但不紧密;存在国际道德,但不充分。 作为一个现实主义者,卡尔并不忽略道德因素,其肯定了团体人的假定,认为国际到的是团体人(国家)的道德,或者说义务,而非个人道德,并且具有延续性。卡尔认为国际社会中的道德不能独立于权力和利益而存在和发生作用,“一个国家在不损害自己更加重要的利益的情况下,应尽力参与利他活动”P144,“更重要的利益”指的是国家的自我生存、主权、领土等因素。因此,即使存在国际道德标准,但对大多数人而言,国家在国际社会中既有义务又有权利。国家及其国民承认和遵守义务与否,在大多数情况下,在于这些义务及其原则是否符合其根本利益,或者说,至少不违背或构成侵害、威胁,而非其是否符合道德准则。进而,对满足现状的国家而言,国际道德具有普遍意义,所有国家应该遵守和履行相应的义务;而对在现有国际秩序中受到不公待遇与的国家而言,所谓的国际道德只是强者的宣传口号和强加的价值观念,其有权利摆脱“不合理的”束缚和改变现有的准则。 此外,关于道德准则本身,由于世界文化和各地人们认知的差异性, 国际社会既难达成统一标准,且道德本身无强制力。卡尔指出国际社会的不充分性导致国际道德的不充分性,这表现在:在差异性和权力因素的基础上,平等原则难以实现;整体利益高于局部利益和为整体利益可牺牲局部利益的理念难以实现,即使只是出于本能,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希望或自愿充当牺牲者。
3、 国际法——自身并无约束力。 “国际法从其根源上说就是具有乌托邦色彩的。”P161 法律本来是统治阶级为管理国家,规范国民行为而创造的。在国内法中,很容易发现道德标准。然而,国际社会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司法机构使国际法无判定的权威,缺乏执法机构使国际法无强制性,而缺乏立法机构使国际法难以构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先天不足使国际法只能是一堆松散、无约束力的条文,在实际操作中,若要使其产生效力,需依靠国家的意愿。因此,“道德在国际法中起到的作用比在国内法中要小”,而权力的因素更为明显。 卡尔认为,国际法是由政治社会创造的权力工具,反映强者的利益,是道德和权力的融合。一方面,国际法的乌托邦根源使其总带有某种美好的愿望,另一方面,国际法的实施需要权力支持,取决于政治因素。由于既无相应的立法机构又无力强制推行法律的施行, 而且还受到了权力的支配和制约, 上述属性使得它国际法缺少约束力和权威性, 只能被那些愿意承认它效力的国家所遵守。尤其对于政治性争端,国际法无法提供有效的解决机制。
4、 和平变革、危机解决 凡是变革都会引起意见分歧和争议,至少可以分为保守和变革两个对立方,而涉及权力的变化更会使争端上升为冲突。历史上,国家大多采取战争方式解决争端,因为这无疑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但战争带来的灾难使人们意识到,应当寻求实现和平变革的方式。 总的来说,解决国际争端的方式主要有:武力解决、司法解决、政治解决。**当时,要实现和平变革,则需用司法解决和政治解决。**理论上,“司法程序排除了权力因素”P186,因而更为客观和公正,但由于国际法的缺陷,许多国际争端只能依靠政治手段解决,包括:包括谈判、协商、斡旋、调停、调查、和解等。在这种情况下,争端的解决并非依据法律、道德原则,而是基于政治权力的政治博弈。卡尔将国际争端分为政治性争端和非政治性争端,并且认为“司法程序不适用于‘政治性’争端”P204.。 归根到底,无论是司法解决还是政治解决,都必须依靠权力发生作用。前者要产生效力和发生作用,需以权力为依托;后者本身就是赤裸裸的权力斗争。至此,卡尔再次重申权力是“国际政治的根本”的立场和观点。
主要对立观点: 乌托邦主义 现实主义 哲学基础 理性主义,自然法 利己本性,权力欲 自由主义,利益自然和谐 达尔文主义,竞争,利益对立 国际利益 和谐 冲突 法律约束力 自然法,理性,道德 权力,政治利益,国家意愿 国际道德 高于权力 权力不发生作用 舆论 理性的声音(将发挥主导作用;一贯正确) 权力的工具(无影响力;很多时候都错误)
为避免向任何一个主义极端倾斜,从而造成所有问题的探讨陷入矛盾对立和单纯的批判中而毫无结果,卡尔在书中分析时很小心地处理乌托邦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的关系。从国际关系理论来看,作者属于现实主义流派,其以权力政治的基础贯穿整本书的内容。相对于道德,权力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比道德大。如果撇除了道德因素,权力政治就是赤裸裸的竞争,不加修饰地成为国家对外行为的目的、工具和标准,权力本身比道德本身要明白得多;而道德则存在更大的不确定性,其本身是一种价值观念、理念,但形而上的性质使其在当时的国际社会中缺乏独立存在和发生作用的基础,再如难以达成统一的道德标准、与利益冲突之间的矛盾、国际社会处于初级阶段等现实限制,所以,单纯的国际道德难以达到。只要国际社会的权力政治本质不变,道德、法律、舆论、经济、军事等在不同程度上都沦为权力的工具,而无论起源于乌托邦主义还是现实主义,无论是自然存在的还是人为创造的。
当今国际社会中的权力与道德: 虽然与1919-1939年相比,当今的国际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从根本上来讲没有质变。一方面,卡尔所认识到的难题大部分未得到解决;另一方面,核武器、恐怖主义、世界性经济危机、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区域化等问题的出现,使国际社会比过去复杂得多,而国际合作几乎与国际争端同步增长。 国际社会的整合,大致有两种模式:一是整体——局部,二是局部——整体。联合国属于第一种模式,涉及权力的整合;第二种模式是指先实行局部的、区域联合,再逐渐扩大范围直至全世界的联合,涉及权力的过渡。但是,在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社会之前,任何一种模式都摆脱不了权利政治。
1、 国家: 在和平时期,除敌对各方外,国家间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再是赤裸裸的权力斗争,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因为决策者意识到争取和维护权益需要正当、合理的理由使相关方信服。就连美国都难以承受“不道德”“不正义”的罪名。而且,当斗争、对抗的预计收益小于和平方式时,国家更倾向于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解决危机。国家基于以下前提,会容忍、不干预甚至支持道德发生作用:不违背该国权力和利益;不违背该国价值观念和文化;有利于塑造正面形象和宣传。 确实有某些国家在某些情况下会主要出于道德考虑做出某种行为,但这种情况占少数。更多的情况下,国家已经学会将权力融合道德,宣扬道德及其价值理念和以道德的外衣为自己的政策正名。也因此,国家言行不一、双重标准以及转变立场和态度的现象并不罕见。 目前的国际社会依然以国家为主要行为体,因此有一种无政府的共识——超越国家主权的国际政府是不可能也不可以存在的,国家的主权至上。国际社会的差异性大,涉及不同层次的利益关系及其交错。因此,只要矛盾和争端越来越多,道德作用的发挥受权益之争的限制就会越来越大。无论过去数十年间国际社会在和平发展方面取得过多大的进步,只要在危机爆发之际各国之间没有处理好矛盾和争端,国际和平依然会被打破,尤其是在霸权国自身难保的情况下,而道德在国际因素中的作用就可能减低,这对国际社会和人类来说是一种倒退。
2、 国际组织: 目前,确实存在一些以道德为核心,或至少将道德作为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和考虑因素的国际组织,当中既有政府间的,也有非政府的。 不少政府间国际组织有其道德起源,如:失败的国联被联合国替代,尽管没有摆脱权力政治而还不是书中的“国际政府”,但确实为世界和平与发展提供了机制和规范,是国际社会的一大进步。此外,还有上海合作组织、伊斯兰会议组织、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国际原子能机构等。 然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为的道德动因所占的比例相对比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要小。无论是因为宗教、富裕生活、教育水平所导致,还是天生的道德感、使命感使然,确实存在以道德为最高准则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从事的国际行为既不依赖于某国的权力和资金,也不受权力限制和干预。当然,上述是最理想的状态,现实中也有在不同程度上作出妥协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但是,它们都会坚持权力不是最重要的标准和因素的底线。如:国际红十字会、无国界医生组织、国际人道救援组织,甚至包括一些非政府恐怖组织,如:基地组织、塔利班、伊斯兰圣战组织等。尽管道德的存在和作用未必依靠某(些)国家支持,但实际上是在默认、容忍和不干预的不成文规则之上得以维持的。而一旦濒临某种国际危机或国际冲突的边缘,就未必可以像在和平时期那样倡导和坚持它的道德。毕竟,权力带有强制性质,这是道德所不具有的。
3、 个人和舆论: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学、信息、教育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人关注道德问题和醒觉,舆论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获得自由,人类活动的非经济、权力因素也渐渐增多。尤其在互联网的发展下,普通人认知、了解真相和交流的意识越强,就越不满足于政府所提供的咨询和宣传,而追求舆论自由和强调公民的知情权。人们开始反思国际社会上种种现象的本质,敢于质疑和表达自己的观点。我认为,在国际社会中出现越来越多对道德的关注、争论、宣扬和争取认同,这一现象有利于引发人们的反省和思考,使道德不再是容易被忽略的因素或权力工具而已。 然而,普通人的认知还是很容易受舆论所引导和影响的,现实主义认为,道德准则和理念必须依靠于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力,通过舆论宣传而发生作用,正因如此,才有很多人推崇和宣扬“先进的西方思想”。 关于个人和舆论的进步和限制,说明了国际社会中的道德因素在量变上取得进步的同时,其不确定性的本质没有发生改变。
总而言之,“道德”在国际关系中出现的频率表比“二十年”大得多,无论是真正意义上的还是作为权力工具的,也无论在政治领域还是其他领域。这是国际社会的整体进步,证明道德在国家社会中越来越重要,而不再是毫无作用、容易被忽略、权力以下的因素。在研究当今国际社会的权力与道德时,要首先明确道德的意义和内涵发生的改变。 然而,在国际社会中,国家依然是主要行为体,权力政治依然是根本。因此,道德作用的增大趋势在国家层面比在个人层面滞后,而国家的性质从心理和现实方面都决定了其难以克服权力因素而参与构建国际社会。此外,国际社会的复杂性,使得国际争端更难解决,国际和平也并非永久的、必然的。各种危机威胁正在发生量变的道德作用,因此,在实际研究国际关系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道德因素,但是不可有道德至上的方法和指望道德可以解决危机,而是要学卡尔所说的那样,寻找和维持一种相对平衡。
综上所述,在当今国际社会中,权力主导国际政治,而伴随道德作用呈上升趋势,权力和道德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显现。在和平时期,上升趋势可能较为蓬勃,但一旦危机出现或濒临危机,则可能下降甚至不产生作用,国际社会再次回到赤裸裸的权力斗争局面。卡尔所提出的如何实现国际社会的和平变革的问题,在人类的多次努力和尝试之后,在现实中依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权力、规范与乌托邦主义的断裂 ——读爱德华·卡尔《20年危机》
最早与爱德华·卡尔结缘,始于其《历史是什么》一书。在该书导言部分,剑桥大学近代史教授理查德·埃文斯写道,“卡尔不是一位职业历史学家。他没有历史学方面的学位,没有在任何一所大学历史系教授过历史。”一位非职业历史学家却跑来创作历史哲学的作品,写得倒也有趣,不知其主业为何。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便去检索了他的资料,自此接触到其代表作《20年危机(1919-1939):国际关系研究导论》(后简称为《20年危机》)。
借到书的时候,译者的名字让笔者对卡尔其人、其书不自觉亲近了许多。《20年危机》一书并不厚重,却与汉斯·摩根索的《国家间政治》、肯尼斯·华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一同位于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三部现实主义著作之列。但卡尔本人却总是被埋没在国际关系理论史的角落,挤占少得可怜的篇幅,不能不说反差强烈。除此之外,这位从事过外交、新闻评论、历史研究工作的国际关系学者,从不看好甚至否认国际关系这门学科的存在。而在另一方面,又亲手奠定了国际关系学现实主义的基础,参与并赢得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第一次“论战”,且其对后世的贡献主要也体现在这一领域。似乎在两个被刻意割裂的极端间徘徊,贯穿了卡尔的生平。
然而,无论是在对现实主义的考察,还是对国际关系理论史的探究,对卡尔的忽视都未免有失公允,甚至不切实际。爱德华·卡尔在《20年危机》中讨论了三个命题,亦即道德的虚幻、权力的重要和国家建立以的根本冲突。而这些讨论使得国际关系理论在其第一个发展阶段中产生了一个重大“断裂”,也为战后现实主义的兴起做出了重要铺垫。所谓鉴往知来,对卡尔国际关系思想的考察,既是对历史的梳理,本身也是富有现实意义的。而这一考察的起点,则是乌托邦主义所遭遇的危机。
一、乌托邦:历史与危机 乌托邦主义在思想史上可以追溯到希伯来先知们的时代。但卡尔却未曾将其不断向前追溯,而是以近代乌托邦政治思想学派为起点,仅仅回溯到中世纪体系解放的时期。在十八世纪,乌托邦主义者是启蒙运动中对理性持乐观态度的那群人。十九世纪,边沁在乌托邦主义的形成上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其理性主义于二十世纪被移植入国际关系学科之中。到了二十世纪,威尔逊则是乌托邦主义的继任者。也是在这一时期,乌托邦主义遭遇到重大危机。
此种危机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国际关系应然层面的危机与实然层面的危机。对应然层面危机的描述须回溯至一战结束后。为避免类似的人类灾难再次爆发,国际关系学应运而生。彼时国际关系学科尚处于初始阶段,偏重应然研究,未将对“是什么”与“应该是什么”的理想区别开来,故乌托邦成分——理性主义、舆论的神话和利益和谐论——在整个学科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中,理性主义乃是自由主义理论的基础,受其强烈影响的便是国际联盟的设立。舆论的神话指的是两种基本信念,即舆论终将发挥主导作用以及舆论一贯正确。而利益和谐论则是对“民众为什么会遵守规则”的回答,也是乌托邦主义的核心。该理论大致可概括为个人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也就帮助了社会利益的实现;而促进社会利益的同时,也就促进了个人利益的实现。应用于国际关系领域,表现在国际政治和平和国际经济利益上每个国家有着共同利益,而利益的和谐则构成国际道德的基础。**但随着一战后民族主义意识的增强,实用主义的兴起和达尔文主义的盛行,乌托邦主义的说教遭遇信任危机。**稍晚于乌托邦主义进入国际关系领域的现实主义对利益和谐论大加讨伐,揭露了其绝对原则的真实基础,指出绝对和普世原则是在特定时期、根据对国家利益的特定解读而制定的国家政策的下意识反映的本质,也动摇了乌托邦理念最根本的基础。
但与其说是应然层面的理论遭遇解构,观念遭致冲击,倒不如说实然层面的事实彻底击溃了乌托邦主义。在这一层面,乌托邦主义最为典型的代表是时任美国总统威尔逊。基于爱好和平及世界基本上是调和的信念,威尔逊提出其十四点主张,大力倡导“民族自决与集体安全原则”,呼吁建立国际联盟以维护和平与安全。然而讽刺的是,一来实践过程中乌托邦主义并未得以彻底贯彻。身为理想主义者的威尔逊本人在巴黎和会上表现得言行不一。譬如说他一方面恪守民族自觉和领土完整原则,反对干涉主义政策;另一方面又屈从于实用政治,参与有限干涉并选择外交隔离政策,颇有“用理想主义术语谈论外交政策,却以现实主义行事”之嫌。而从结果上看,大费周章建立起的国联虽有所成就,但面对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的集权当局所引发的扩张主义权力政治,国际联盟显得无可奈何。卡尔对此态度鲜明。他在《20年危机》一书中即指出,国际联盟无法成为一个有效的国际机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虽其思想有所变化,但对国联的评价似乎并没有太大偏差。在其1952年发表的一篇题为《国际联盟》的文章中,卡尔颇有嘲讽意味地为国联盖棺定论。
实然层面的解构彻底摧毁乌托邦主义者的信条,在批判与被批判的夹缝之中,政治的实质逐渐浮现出来。于是卡尔在乌托邦和现实、理想和体制、权利和道德之间,开始探寻一条新的进路;而这种进路认为,政治行为的基础是道德和权力的协调平衡。鉴于乌托邦和现实这两个层面永远不会融为一体,而极端的乌托邦主义和现实主义又各有其局限性。因此,在分析国际政治的过程中须将与之对应的两个核心因素都纳入考虑范围。在笔者看来,两个核心因素并非简单认定为权利和道德,更确切的说法是权力和规范。只是在论述的过程中,卡尔将作为规范的法律排除在外,只保留道德而已。这一点将在后文进一步加以阐述。
二、权力:被忽视的核心因素 在卡尔看来,权力是政治的核心内容,但这一因素在1919-1939年间英语国家国际政治思想中被忽视。尽管他在《20年危机》一书并没有给权力一个直接的定义,甚至对权力居于核心地位的原因也未加以理论上的阐释。但可以看出,由于卡尔将政治性问题视为涉及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的权力关系,或者人们认为涉及权力关系的事务。那么在众说纷纭的权利概念中,卡尔所说的权力乃是指被看成是胜过他人的能力,并且此种能力可在相互对立利益的冲突中得到显示。从本质上而言,这种权力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但为分析方便,可以分为三类,亦即军事力量、经济力量和支配舆论的力量。
军事力量是国家生活中的核心因素。在卡尔看来,战争乃是国际关系中权力的最终手段,而潜在战争则是国际政治中的主导因素,军事力量也因之成为公认的政治价值标准。除此之外,在更多情况下,战争的爆发并非以扩大贸易和扩张领土为目的,而是为了防止另一个国家加强军事实力,也因此,战争不仅仅是一种手段,还是加强本国军事实力的目的。这一主张沿袭了克劳塞维茨“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的观点,后者为列宁加以重视并接受。考虑到卡尔所信奉的社会主义哲学以及他对于布尔什维克和苏俄历史的关注,也就难怪他持有坚定的战争是政治的工具的信念。
而经济力量也是为实现国家利益所采取的手段,它与军事力量不能被分割来看。在卡尔看来,将经济与政治相互分离的理论全然不能适应当今的现实。此种说法认为,经济秩序有其自己的规律且独立与政治,政治当局应当少干预经济的自我运行以使有关各方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但1936年国联制裁行动的失败从侧面反映出政治经济分离思想的失败,没有军事力量作为后盾,经济力量只能是软弱无力的。除此之外,政经分离思想所强调的政治与经济之间的区别并未提出真问题,他们没有看到问题的根本在于权力的程度不同(军事和经济不过是两种不同的手段罢了),却把注意力放在了“权力”和“财富”、“政治枪炮”与“经济黄油”之间进行选择的谬误上。在这一立场下,卡尔提出以经济实力为国家政策服务的两类方法,亦即自给自足和使用经济手段在国外获取权力和影响力。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卡尔无非是希望将经济力量与军事力量一样作为手段实现国家的政治目的。
支配舆论的力量则是权力的第三种形式,它包含国内宣传和国际宣传两个部分。但无论宣传范围如何,支配舆论的力量与军事力量、经济力量一样都是政治的工具,且与军事和经济力量不可分离。这与乌托邦主义的“舆论的神话”产生巨大分歧,后者因对理性的过分乐观态度,对舆论必占上风的信念,忽视了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因素而变得虚无缥缈。不过乌托邦主义的谬误并非表明舆论是一无是处的。尽管卡尔坦言国际政治永远是权力政治,对权力因素的忽视无益于对国际政治问题的思考。但他在另一方面也承认,权力政治是国际政治的一部分(暂且不论其在卡尔眼中恐怕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实然进程与叙事逻辑有所不同,赤裸裸的权力即便真实运作,多半也为人所厌恶。而支配舆论的力量恰好能够提供一种包装,以掩盖不便言明抑或多说无益的事实。当然,这种理论也因此而受到事实与人性中固有的乌托邦思想的双重制约。
三、道德:一种难以捉摸的规范因素 在卡尔的理论中,道德因素在国际政治中依旧是至关重要的。极端的现实主义者或许会过分关注权力这一核心因素,甚至将其他因素都视为无足轻重。然而此种思维排除了产生可行性的四种因素,亦即终极目标、感召力、道德判断的权利和行动的依据,反倒使得极端的现实主义思想变得不现实,也因此不可能存在。历史上的现实主义者,从修昔底德到马基雅维利,再到卡尔本人都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这也是为什么在书中,卡尔一面固执地宣称“人和合理的政治思想必须包含乌托邦和现实两个方面因素”,似乎对乌托邦主义做出某种妥协。又在另一面,暴露出其彻底的现实主义的立场,表面上的妥协暗含着更为猛烈的讨伐。
与此同时,不可忽略的一点是道德本身乃是规范的一种。时至今日,对于规范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研究者并未取得完全共识。但不可否认的是,道德、法律、习惯一道作为规定我们意愿和行为的应然法则。此类应然法则与权力一起,构成卡尔国际关系的整体分析框架。然而道德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在卡尔看来,是整个国际关系研究范畴内最难捉摸、最难确定的问题。而这主要是由于对国际道德是什么这一问题尚未得以解决,且道德的不明确性又格外突出的缘故。
那么,国际道德究竟是什么呢?**卡尔认为,国际道德就是国家的道德,它以国家义务为其内容。**尽管国家只是拟人化的虚构实体,但国家拟人化和国家责任人性化作为一种思维模式而非事实,可用以作为思考国际关系的有效工具。它并非理论家得到的准则,也不是简单的普通人道德准则或道德行为的累积。乌托邦主义和现实主义对于国家间有无道德准则有所分歧。在乌托邦主义者看来,自然存在既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国家的道德准则;而对现实主义者而言,国家之间并无任何道德准则。两种观点针锋相对,也都有失偏颇。
于是循着在二者之间寻求解决之道的思路,卡尔发现要找到两种观点的偏颇之处,需要首先清除普通人对国际道德的认识。在普通人看来,国家的行为应当符合道德规范,特别是不得造成其他人不必要的死亡和痛苦的道德准则最为得到明确的认可。不过在另一方面,人们又不期望国家采取的道德行为等同于个人采取的道德行为,转而承认在个人道德和国家道德之间存在着某种差异。这主要是因为个人和团体人之间本就存在诸多差异,譬如说个体为谋求利益伤害他人的行动是不道德的,但对于国家而言,为实现国际利益而发动战争却可能受到国民称道。由此我们不得不对团体人的道德加以考察,而这种团体道德只能是一种社会道德。不过问题在于,是否存在一个国际社会,据此来确立国际道德呢?还是说各国处于无政府状态,国际社会压根儿就不存在?
卡尔并未对原因多做阐述,而是以“事实”作为标准,判定确实存在一个国家形成的共同体。这似乎为国家道德的存在确立了坚实的依据。但卡尔同时指出,世界共同体,或者说国际社会相较国家而言,其团结和紧密程度较低。一来,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平等原则在世界共同体中没有得到实施,实际上也很难实施。二来,整体利益高于局部利益的原则并未得到普遍认可。对于主权国家而言,其国家利益自然最高,或者至少是不能够低于整体利益。尽管为维持国际秩序,局部利益需要在某些时候对整体利益做出让步,但国家并不希望这种让步出现在自己身上,也不愿为了所谓的更高利益牺牲自我利益。这两个难题相应导致的便是国际道德的不充分性。因此,卡尔指出,从长远观点来看,国际秩序的最大获益者必须做出足够的牺牲,使获益最少的国家容忍这种秩序,以维持秩序的延续。而这就需要考虑到另一个规范,亦即法律的效用。
四、法律与变革:被忘却的规范因素 由于卡尔本人在其国际政治的分析中确定了权力和道德的分析框架,此后对《20年危机》的解读也多基于此展开。但该框架并非《20年危机》一书的整体框架,而只是应用于国际政治领域之中。我们从书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的架构即可看出这一点。或许是受第十二章中“司法程序不适用于‘政治性’争端”这一论断的影响,卡尔的法律观渐渐被排除出其政治思想之外。但第四部分占据全书大概四分之一篇幅,对其全然无视恐怕不助于对卡尔国际关系思想的整体把握。故在此处,笔者须对其法律观加以考察。此种考察并非完全按照书中的既有框架,将政治与法律问题分别讨论,而是将法律与道德一同纳入规范之中加以分析。
尽管在卡尔所描述的那个年代,国际法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取得显著进步。但他显然对这些成就不感到满意。按照一贯的卡尔式的二元区分,国际法也被划分为自然主义法律观和实在主义法律观,与政治领域的乌托邦主义和现实主义遥相呼应。同样基于他一贯的处理方式,卡尔也必定不会全然同意其中任何一方。在它看来,法律是政治社会创造的,且法律的最高权威源自政治。之所以如此的理由也依然不在于某种逻辑推演抑或理论建构,而是国际政治的事实如此。那么基于此种视角,卡尔对国际法的基础规范——条约必守原则——加以考察。
为回答条约是否应当归纳必守,卡尔区分了两种不同形式的条约不可侵犯:作为国际法法则的“条约神圣不可侵犯”和作为国际道德原则的“条约神圣不可侵犯”。而依据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情势,后者总是作为讨论的焦点。特别是基于存在被迫签订的条约、不平等条约和作为权力工具的条约三种存在道德瑕疵的条约,对这些条约的违反尽管违反了国际法,却因条约本身违背了国际道德而得到宽容。由此,**卡尔认为政治力量的运作是先于任何法律的,法律应当承认有效的政治机制,**以确保法律和跳跃得以遵守。也是在这样的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理解基础之上,卡尔进一步区别了可以诉诸与不可诉诸司法解决的争端,并明确提出司法程序不适用于“政治性”争端。其原因亦在与司法程序因其排除了权力因素,从根本上不同于政治程序;且其缺少能够被普遍接受的公平或常识或社会福祉的定义。
正是在其第四部分的论述之后,卡尔实际上放弃了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在国际政治中的效用,以权力之名否定了以司法手段解决政治争端的途径。也正因为如此,卡尔的国际政治分析框架中的规范并不包含法律而只是保留了道德因素。但在这一部分的分析之中,卡尔显然混淆了“法律的效力”与“法律实效”这两组概念。举个例子,一个法律规则禁止偷窃,它规定法官必须惩罚每一个偷窃者。那么这一规则对国民都是“有效力的”;但偷窃者也可能逃脱,此时尽管对他而言法律规则依然是有效力的,但是法官无法惩罚他并适用法律规则,也就是说“没有实效”。难怪有学者指出,尽管由于卡尔的努力使得源自于法律制度的国际关系学科加以扩展中的作用,以致此后国际关系不再被指责为国际法或国际关系史的替代物;但这也导致了对政治的不切实际的理解。传统政治所关注的善和公正淡出人们的视野,至沃尔兹将现实主义重塑为一种体系理论时,国际关系学科转错了方向。
五、双重的历史考察:历史中的卡尔与卡尔的历史观 由前述可以看出,卡尔对国际关系的分析大体以权力和规范为基本框架,而规范之中他又否定了法律,仅把道德因素纳入考量之中。但在进一步探讨他的国际关系思想,特别是关注其应用之前,笔者希望做些历史的考察。这并非仅仅因为在卡尔所处的年代,历史学依然被看作国际关系理论的渊源学科。也不必过分强调“历史哲学能够赋予国际关系的历史研究以目的、意义和价值,使其不至陷入‘短视、实用、褊狭’之尴尬局面”的效用。重要的是,卡尔本人即相当重视历史的研究。在他看来,历史是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之间连续不断的、互为作用的过程,就是现在与过去之间永无休止的对话。因此,卡尔一方面为其所处的时空所影响,根据事实调整其观念理论;另一方面又以历史学家的身份,回顾并阐释他所亲历的历史。正如他所说,在研究历史之前,要研究历史学家;在研究历史学家之前,要研究历史学家的历史环境与社会环境。
历史对卡尔产生的影响首先体现在其生平之上。在成为教授之前,卡尔有着二十年的外交官经验。他在入部一年后就被调动到应付俄国革命问题上,参与了巴黎和会,担任过英国外交部的国联事务助理顾问。长期服务于外交部高级官员的经历,使得国家建设步骤和国家政策形成在其写作中尤为重要。无论是对乌托邦主义的反对还是对现实主义的批评,我们可以看出实用主义成分在其国际关系思想中根深蒂固。而两次世界大战则对其已有观念产生动摇,以致于他二战之间和二战后两个时期的实际判断产生了重大偏差。但这并未改变其变革与进步的信念,面对着混乱与痛苦的世界,卡尔仍能够保持乐观态度。除此之外,对历史的亲历,也带给卡尔诸多切实的经验。譬如在其《历史是什么》一书中,他曾这样写道:“在我的记忆深处一直保留着其中的两条教训。一条教训是,当重新划分欧洲地图时,忽略自觉的原则是危险的。另一条教训是,把秘密文件丢在废纸篓里是危险的,废纸上的内容肯定会被其他代表团的谍报人员收买。”而这些就绝非学院派的训练所能够取代。
除却对历史中卡尔做出简要考察,我们也能够从其史观中有所收获。对于其国际关系思想而言,其史观中与之关系最为密切的部分莫过于他对道德与历史关系以及对因果关系的阐述。在对前者的探讨中,卡尔否定了对个人进行道德谴责的做法,转而对过去事件、制度或政策作出道德判断。而在另一方面,他拒绝了以“好”与“坏”这样的绝对词语表达此种道德判断,而是以历史学家的身份代之以“进步的”、“反对的”类比较性的词语。这在其国际关系理论中自然是重要的。譬如说在分析历史事件的时候,对领袖私德的谴责并不会进入考量范围之内,但是国家间的道德却会被他纳入考量。
而因果关系对于历史事件的分析重要性亦不言自明。在卡尔看来,历史学家绝不能只在同一个时间中找到几个肤浅的原因,也不能满足于不分主次地罗列一大堆原因。重要的是,他要把一系列原因归类,并梳理为某种顺序,确定原因之间的彼此关系,从而对问题作出解释。在这过程中,“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相互关系就需要被加以讨论。一方面,卡尔并不认可决定论或者宿命论,同时也对唯物主义史观的解释并不满意。另一方面,他旗帜鲜明地反对偶然性构成的支持者们,否认历史就是一连串的意外,是一系列由偶然巧合决定的事件。相反,他认为历史是根据历史重要性进行选择的一种过程。因此在对二战爆发原因的分析中,他并不认为希拉国王亚历山大被其宠物猴子咬死这一偶然事件出发了一系列事件的发生。正确看待的方式应当是它与此后的一系列事件一起打碎了强制实施色佛尔条约的任何一点可能性。在卡尔的史观中,历史学家被要求从大量因果关系中䌷绎出具有历史意义的因果关系,抛弃某些偶然事件的干扰从而对历史做出合理说明与解释。在其《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国际关系:1919-1939》一书中我们可以看出,职业生活的经验、实用主义的观念、对道德判断的拒绝和对有历史意义因果关系的选取,对其分析二战爆发的原因有多么重要。
六、案例选取:欧洲范围内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在这一部分里,笔者将欧洲范围内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原因作为卡尔国际关系思想的案例,而该案例本身选取自卡尔所著的《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国际关系:1919-1939》一书。当然,在有限的篇幅中,自然无法对因果关系加以系统而全面的阐述,更多地是依据其国际关系理论勾勒出大致的图景。
卡尔将1919-1939年间的国际关系分为四段历史时期,包括强制时期(1920-1924)、和解时期(1924-1930)、危机时期(1930-1933)和德国的重新崛起时期(1933-1939)。而再往前,对这一时期国际关系的讨论应当始于凡尔赛—华盛顿体系的建立。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协约国的胜利告终。战后,协约国花费五年多时间完成全面的和平安排。期间一系列条约(如凡尔赛条约)被签订,但这些合约及由它们派生出来的许多较小的合约和协定,却成为此后几乎每一件国际性重大事件的原因。与此同时,另一件引人瞩目的事情则是国际联盟应运而生。国联以威尔逊所倡导的理想主义为基础,其目的在于建立一国际合作程序以维持和平。在和解时期,国联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表面的繁荣为潜在危机击溃,以至于二战爆发之际,国联的权威和威信已经不足以制止战争的爆发。
接下来,卡尔按照历史顺序分析了两次世界大战以前内的国际关系,而全部的讨论最终都指向一个结局,亦即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建立后,就欧洲范围而言,法德之间的关系占据政治舞台中心。尽管法国作为战胜国在战后占据优势,但安全问题却持续困扰着它。特别是战后法国希望将莱茵河作为法国天然屏障的提议被其盟国拒绝,而与英国、美国订立的援助条约也成为一纸空文。为弥补它对德的先天劣势,法国建立了协约保证体系和联盟体系。与此同时,德国蒙受着战争的羞辱。因战争罪行,12名位高权重的战争罪犯被审判,这在德国国内引发轩然大波。为确保德国不再构成威胁,协约国对其提出裁军和非军事化的要求,同时要求德国为战争做出赔偿。这笔巨额赔偿金伴随着德国通货危机造成巨大灾难,而法国入侵鲁尔区则使得德国的整个经济生活陷入停顿。与此同时,多瑙河国家、意大利和苏联均对现有体系有所不满,诸多风暴中心已然形成,这为日后危机的爆发埋下了伏笔。
在这种情势下,1924和1925年为解决赔款问题和法国的安全问题,一方面道威斯委员会建立“道威尔计划”以重建德国通货。尽管有着限制对德国赔款总数的要求等一系列有点,但它的缺点也是严重的。因为该计划未规定年度支付额的持续时间还开创了借贷给德国资金去支付赔偿的先例。这导致德国能够用来自美国的钱支付债务,德国支配经济的力量得以增强。另一方面,针对法国的安全问题,由于日内瓦协定书已成一纸空文,而后德国政府建议与法国政府开始进行一个保证公约的谈判,而谈判的结果便是洛迦诺公约的签订。该公约以一种并非完全平等的条件使德国回到大国的行列之中,也带来了短期的国家间的和平。然而正如卡尔的国际关系思想中所考虑的那样,国际法的规范作用被排除,法国并未信赖洛迦诺公约;相反,安全问题仍然是其中心。尽管在这一时期,国联达到鼎盛,在维持和平与人权、经济、安全等领域的日常工作上均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法德的安全问题实际上却日益突出。在和平的幻觉下,危机悄然降临。
伴随着1931年经济危机的爆发,国际社会陷入危机之中。而后日本与德国相继于1931年和1933年退出国联,标志着国际政治回到强权政治。除此之外,1932年开始召开的裁军大会实际上逐渐消亡,国际和平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在此期间,国联的威信和权威跌落,再也难以承担维持国际秩序的责任。在这一背景下,希特勒当选为德国总理,在德国发起一场纳粹革命。这场革命,一方面导致了一些国家对独裁统治的道义愤怒;另一方面则是对这种公然挑战和平安排的担忧。而无论如何,德国在其公然违背国际条约的行动后宣告其重返大国行列。它所依靠的并非法理,并非道义,而是强力。此时德国已经强大到已采取正式的方法推翻条约,既拒绝凡尔赛的强制和平,又推翻了洛迦诺公约;而事实上它也确实这样做了。对1919年和平安排不满,特别是对现有世界资源的国际分配不满的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组成法西斯同盟,以强力谋求资源的重新分配。伴随着德国的入侵,这一关于强权的战争最终爆发。一切道德的、法律的规范力量在权力面前化作幻影,只能发挥有限的功效;国际政治也逐渐揭开虚伪的表象,转向权力政治,转向权力与权力斗争的最终手段——战争。
七、乌托邦主义的断裂:国际新秩序的前景 乌托邦主义被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宣告死亡,至少是不再能够被信赖。更为悲惨的是,乌托邦主义的崩溃带来了普遍绝望,国际道德也处于消散流失的状态。因此,需要一种和平变革以建构国际新秩序。由于司法程序不适于解决国内、国际政治中的和平变革问题,卡尔将希望寄托于权力与道德之上。一方面,他认可使用权力、威胁使用权力或是持权待用,都是国际变革中的根本因素。另一方面,又承认需要对公正问题达成共识。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在介于实力和绥靖之间选择一条中间道路。
而在此之前,我们首先要发现什么基础之上才能重建国际秩序。从主体的角度,卡尔质疑了民族国家作为最有效权力单位的说法,预断未来主权很可能比现在更加模糊、更具歧义。但他又承认,无论主体呈现怎样的形式,权力和道德都是不可或缺的。从权力的角度,要建立一个新的国际秩序,必须依靠一个权力单位。这个权力单位既要有足够的内聚力,也要有足够的实力。从道德的角度,新国际秩序的建立需要得到高度、普遍认可的道德基础。可以说,卡尔从乌托邦主义的衰败开始,逐步勾勒出一幅掺杂浓厚现实主义色彩的国际秩序图景。卡尔对国际政治秩序开出的药方,割裂了长期以来弥漫的乌托邦主义思潮,权力被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作为规范的法律被排除出去。围绕“政治行为和国际政治的无政府状态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被转化为一种以合作的规范标准和全球相互依赖为基础的世界秩序”这一焦点,现实主义宣告了对乌托邦主义的胜利。可以说,卡尔实现了一场范式转换的革命,随之而来的就是新的世界观,以及这种新的世界观下的新国际秩序。
当然,也存在一种说法,说国际关系领域的所谓第一次论战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乌托邦主义的范式实际上从来就不存在,而更多的是卡尔为了贬低他恰巧反对的思想的一种修辞方式。但我们关注的恐怕并非范式转换本身,甚至对不同理论之间的不可通约性都不必过分在意。因为卡尔的理论实在是陈旧的,更多地是被置于国际关系理论史的范畴里被讨论。重要的并非是否存在切实的乌托邦主义,而是我们如何以历史的眼光,赋予此次论战以意义,赋予乌托邦主义以内涵。除此之外,面对卡尔《20年危机》中的许多与当今国际政治学的理论与实践有关的论点和难题,我们在反思与实践中,面对新的情势,新的问题,建构抑或完善对现实具备强大解释力的理论,从卡尔的思想中汲取相当益处。而从这一角度出发,卡尔的思想本身,卡尔所造成的断裂,既是历史的,也是未来的。